记者25日从东莞市第二法院获悉,官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猪脚饭加罂粟获刑 餐馆老板为无知付出代价
同年10月16日,警方对该餐馆例行检查时,发现店内卤水汁中有添加罂粟果,遂将官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罂粟果32个、排骨1份、卤水汤1份、鸡腿肉1份、猪脚肉1份。
经鉴定,缴获的罂粟果检验出蒂巴因、罂粟碱、可待因和吗啡;缴获的卤水猪脚肉样本中检测出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吗啡等。
庭审中,官某辩解其当初不知道罂粟壳是有害食品原料。
经审理,对官某辩解其当初不知道罂粟壳是有害食品原料,法院不予采纳。官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