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因体弱常患感冒咳嗽、肝胆疾病、高血压、前列腺增生等,而这些疾病往往会呈现体内有热的某些症状。在一般情况下,适量对证服用一些清热药物,对这些疾病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是,一些老人不懂“过则有害”这一道理,一旦服药见效,就长期服用清热药物;或者在下次患相似疾病时,不论是否因热引起,也沿用原清热的药方。
老年人服清热药的三大禁忌
然而,老年人正气渐衰,阳气渐弱,极易受多种因素伤损。清热药其性寒凉,在清火热时,稍有过量或使用过久,尤易伤及人体阳气。因此,在服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 服药切勿过量、过久
老人服用清热药最忌过量、时间过长。正确做法是药量适当,证停药停。对于平时患有多脏腑、或多系统疾病又容易“上火”者,最好在中医师指导下服用清热降火药,避免清热降火不当,损伤脏腑。
苦寒药常易清热降火之时,伤及脾阳,而见食欲下降,或不思饮食。有的会出现畏寒发冷、头昏自汗、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发生四肢浮肿。因此,不轻易使用那些苦寒药。
3. 防治过服清热药的现象
老人过服清热药物损阳耗气之后,就会出现畏寒发冷、头昏体沉、面色青黄、动则出汗、气短不续、张口出气、嗜睡、精力不集中、思维能力下降、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发生四肢浮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不正确服用清热药所致的症状,并不都呈现突发性或典型性,所以,又易被忽视而继续服用清热药而造成更严重的损害。
当老人出现过服清热药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对症治疗。一般说来,可选用健脾益气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