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的研究显示吗啡有降低前负荷、降低后负荷、减慢心率和缓解呼吸困难的作用。然而,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国家注册研究(ADHERE)显示,吗啡的使用与更高的机械通气率、ICU入住率及死亡率相关。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吗啡能改善预后,并且可能有害,故不推荐常规使用,使用时应个体化应用。
急性心力衰竭最新研究
指南指出,当收缩压>110mmHg时不推荐应用血管加压药物,无低心排量表现时不推荐常规使用拟交感神经药物。并且,当收缩压正常或升高时无证据表明可以应用多巴酚丁胺治疗肺水肿。
循证口服药物治疗
对于因慢性心衰失代偿而出现急性心衰的患者,应尽力维持改善患者病情的循证口服药物治疗(见表3)。
对新发心力衰竭患者,应在血流动力学稳定后尽快启用循证口服药物治疗。除非患者存在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收缩压<85mmHg;心率<50次/分),高钾血症(血钾>5.5mmol/L)或严重肾功能损害,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入院时应继续循证口服药物治疗。在上述患者中口服药物剂量应减量或暂时停药直至病情稳定(表3)。特别是Β受体阻滞剂,除心源性休克外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可安全地继续应用。
急诊科出院
患者临床状况会在入急诊后几小时内发生急剧变化,初始化治疗的临床反应是判断患者转归的重要指标。
初始化治疗反应良好可考虑出院的指标包括:
患者自觉症状改善
静息心率小于100次/分
无直立位低血压
尿量正常
不吸氧时氧饱和度> 95%
无或适度的肾脏功能恶化(慢性肾脏病者可能存在)
从急诊快速出院后应启动医院的慢性疾病管理计划,一旦有失代偿征象即开始早期管理。
初发急性心力衰竭患者不宜由急诊科直接出院。
值得注意的是,静息心率<100次/分表明症状改善,治疗反应良好。
急性心力衰竭住院治疗出院后死亡率和再入院率很高,大部分的研究关注假如识别高风险病人并给予更好的管理可以降低再入院率和死亡率。而关于急诊科低风险的急性心力衰竭病人我们知之甚少。在一项加拿大公布的急诊科老年(≥65岁)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短期和长期预后评估中,作者指出未住院的患者30天内重复急诊就诊率较高。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价策略评估急诊科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导致急诊医生将大部分病人收入院。尽管高达50%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经过短暂留观后可以离开急诊,仍有约80%的患者被收入院。这需要进一步探讨以避免不必要的住院和减少再住院率。
降低急性心力衰竭患者住院率会降低医疗成本。最近公布的风险评分评价了不同程度患者离开急诊后7天的死亡风险的差异。然而作者并未指出再入院的风险及长期随访结果。一种定义低风险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的方法是确认患者没有任何已知的高危特征(例如,脑钠肽水平显著升高,低血压,肾功能恶化,低钠血症,肌钙蛋白阳性)。没有这些高危特征的患者可以在急诊观察室接受治疗,在那里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评价初始治疗的反应。在离院前确定初始治疗反应良好(参见上述建议),除此之外,急诊医师在患者离院前必须考虑合并症,心理及社会因素。最后,应进行早期随访,最好在离院72小时内联系医生或护士。新发急性心力衰竭患者需要进一步评估,不应过快离开急诊,若住院治疗则不应降级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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