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中“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条,最受关注。只有制作空间,没有就餐空间,算有实体店吗?家厨等共享模式根本没有实体店,还能做外卖吗?新规之下,第三方外卖平台模式是否也面临挑战?针对这些问题,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做出回应。
外卖
网络餐饮,必须要有实体店铺?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介绍,目前一些外卖品牌采用中央厨房模式。中央厨房模式可以实行统一原料采购、加工,精简了复杂的初加工操作,操作岗位单纯化,工序专业化,有利于提高餐饮业标准化、工业化程度。
不少消费者认为有实体店就意味着可以到店堂食,那中央厨房模式的外卖,算有实体店铺吗?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食品安全法》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提出的,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办法》也只对许可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
家厨外卖,没有证件如何监管?
另外一种网络餐饮新模式家厨共享,因平台商家都是家庭厨房,几乎都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实体店,所受争议更大。
有网友对家厨共享模式提出这样的疑问,说出了很多人对家厨外卖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吃坏了算谁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记者发现,曾在家厨共享模式这个赛道上创业的“邻食”“丫米厨房”已经下线了客户端,“觅食”也不再提供家厨外卖服务,只有“回家吃饭”还在坚守。
“回家吃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也在密切关注《办法》的发布。‘回家吃饭’的模式是共享经济,不同于传统餐饮经营状态,也不适用于当下既有的法律法规,希望政策能给市场创新以空间。”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家厨共享模式的监管给出了具体回复:如果“回家吃饭”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则可以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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