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把三八妇女节说成是“女神节”。为了过节,不少女生会装扮下自己,义乌黄女士就去做了头发。不过,染完头发后,她却遇到了麻烦。
黄女士是宁波人,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经营玩具生意多年。3月6日,她来到市区工人北路上的一家美发店染了发。
染完发,黄女士觉得非常满意,付了188元钱后就开开心心回家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她的头皮开始发痒,叫来丈夫一看,原来头皮已红肿发炎,于是赶紧到医院检查治疗。
染发致皮肤过敏
医生说,这是由于染发液体刺激头皮所引起的过敏症状,并开了一些药。黄女士为此支付了212.3元医药费。
回家后,黄女士觉得,染发店的染发液肯定有问题,于是就找美发店交涉,要求赔偿。店家认为,这是黄女士自身头皮问题造成的,店内使用的染发液都是正规品牌且票据齐全,拒绝黄女士的赔偿要求。交涉时,双方起了争执,还差点动了手。
原本想染个发开开心心过节,没想到却因此去了医院,黄女士越想越气。今天(3月8日),她向义乌市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美发店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并退还染发费共计3000元。
福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查看了黄女士的伤情及医疗发票、就诊书,认为确实存在染发液体刺激头皮导致过敏的嫌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等规定。
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医院的诊断,黄女士头皮确实是因染发液刺激所致,美发店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美发店向黄女士道歉,还赔偿医药费212元、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600元,并退还染发费188元,共计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