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张湾区发展大道一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食品包装袋,其中一条生产线上生产的产品上标注有“食品级”字样和“QS生产许可”标志,但该公司不能提供生产食品包装袋的生产许可证。
十堰市一无证生产食品塑料袋窝点被端
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涉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8万个食品塑料袋进行扣押,对其涉嫌无证生产的行为将立案进行查处,端掉这一无证生产食品包装袋窝点。
市质监局提醒市民,选购食品相关产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上是否标注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QS生产许可”标志和编号、“食品级”字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如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无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可向市质监局举报,举报电话: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