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日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记者了解到,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一升两降”的调整。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医药改革
医药分开: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最低50元
北京此次医改的各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前,北京已在部分医院试点设立医事服务费,此次将在3600多家医疗机构全面铺开。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
其中,三级医院为50元至100元;二级医院为30元至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20至80元。
据介绍,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同时,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