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今天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等行为。
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该法修订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运输凭证现代化、修改运输责任制度等方面,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飞机机舱
突出强化航空安全
限于民航法制定时的客观环境,现行民航法有些重要的安全管理内容未做规定。为此,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安全发展的一般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各环节的主 体责任,规定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民用航空安全事故的发生。
征求意见稿明确适航指令的法律地位,规定航空器尚未取得适航证书,从事试验等飞行的,应当持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特许飞行证书。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完善机场净空保护制度的规定,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征求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意见。
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从事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以及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物体;禁止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等活动。
征求意见稿强化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器有效追踪能力建设,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航空器追踪能力建设,保持对所使用的民用航空器进行有效追踪。
在明确危险品运输许可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对相关义务主体提出了要求,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品运输,应当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禁止违反规定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或者将危险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托运。